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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救丧失的票据?

在财务记账报税工作中,经常要涉及到票据,而票据也是重要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大多需要据此登记入账,因此保存分类好各种票据是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那么当票据丢失了,此时又该如何补救呢?

首先,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这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告知支付人,并要求提醒支付人暂停付款的一种方法。

2)公示催告,是根据可背书的转让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公示,借以催促有不明利害关系人限时申报权利,否则将进入特殊诉讼程序。

3)普通诉讼,即根据民事普通法的规定,适用于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行为。

银行票据丢失补救方法:

1、补救程序: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应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的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票据丢失虽然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但在发生之后,最好的方法就是积极补救,在补救后更要小心谨慎保管,因为票据丢失补救不仅费时还费力,更不能全心全意做好财务报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