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记账报税工作中,经常要涉及到票据,而票据也是重要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大多需要据此登记入账,因此保存分类好各种票据是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那么当票据丢失了,此时又该如何补救呢?
首先,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①挂失止付;②公示催告;③普通诉讼,这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告知支付人,并要求提醒支付人暂停付款的一种方法。
(2)公示催告,是根据可背书的转让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公示,借以催促有不明利害关系人限时申报权利,否则将进入特殊诉讼程序。
(3)普通诉讼,即根据民事普通法的规定,适用于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行为。
银行票据丢失补救方法:
1、补救程序: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应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①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的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书;
④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①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持票证明文件.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①挂失止付通知书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票据丢失虽然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但在发生之后,最好的方法就是积极补救,在补救后更要小心谨慎保管,因为票据丢失补救不仅费时还费力,更不能全心全意做好财务报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