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做账中会出现各种情况,往往都会让人为难措手不及,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关于存货暂估入库的相关问题。
每个企业在平常的的生产经营中,存货是占有很大比重的。如何可靠计量存货的成本、如何做好库存管理也成了我们比较关心为难的事。
那么,对于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出现的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的需要,基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
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见解不一致,各企业“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
暂估的账务处理
暂估入库
【案例】
某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 170元(含税)。
【解析】
借:原材料——A 1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1 000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①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A-1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1 000
②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A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1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