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起,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一改革也将产生一系列重要影响,学乐佳在此有六个提醒要送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提醒一:关于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也就是最低不得低于平均工资的60%,否则就属于违规。
提醒二:关于社保两面性
社保两面性:税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对职工来说,增加了社保的保障,保护了职工的权益。
该项政策既是对在职职工未来社保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当前已退休职工待遇的保障,督促企业完善、合规经营。
提醒三:关于社保费率的降低
社保费率的降低:税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对于合规的企业不但没有税负增加的影响,相反随着社保费率进一步下降,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来讲,税务征收后费负会逐步合理下降。
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提醒四:关于社保的缴纳
社保的缴纳:社保的缴纳已经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企业的一项义务,虽然员工有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醒五:关于公积金的征收
公积金的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不在划转税局征收之列。
提醒六:关于纳税人的应对
纳税人的应对:社保规范是大势所趋,各位企业家对于即将来临的社保新政,应坦然面对、从容应对,更多的从企业战略发展考虑,从自身内部实际需求入手,更多的考虑改变人员结构、薪酬结构、用工模式、人员自由化、人员机械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