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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税务该如何缴纳?

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由总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那么分公司的税务缴纳该如何进行呢?赶快来看看吧!

  根据属地征税的原则,无论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均要在公司经营地就地缴纳流转税,只不过所得税有所不同。

分公司缴纳税所得税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

  如同一个独立的法人一样,该缴纳方式实行按季预缴,年底汇算。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并预缴所得税额应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5天内,并在年底结束后5个月内由税务机关统一汇算,多退少补。

方式二、汇总回总公司合并缴纳

  该方式需经总公司同意并经税务机关批准,再由总公司到税务机关进行统一申报纳税。应注意的是,在所得税率方面,如果总公司所在地规定与分公司所在地的不同的,在计算纳税额时应注意区分。

1、①是生产加工业务,分公司所得税率适用分公司所在地规定;

②如果是购销业务,则要区分计算;

③如自产自销,所得税额按总公司所在地所得税率计算;

④如其销售非自产产品,所得税额按分公司所在地所得税率计算。

  2、对于其它类型企业来说,所得税额一律按分公司所在地所得税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