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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种记账方法有陷阱,中招了没!


今天小编给大家说说5有陷阱的记账方法,会计人快看!

01

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02

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03

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中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04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05

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