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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快看!

这五种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你知道吗?

一、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1、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2、鉴证咨询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3、建筑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4、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5、2018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转回去”的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可以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三个注意事项

1、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为月销售额超过3万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实务中大多未按照该标准,只要符合上列范围都可自开专用发票。);

2、销售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需按规定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代开;

3、一定注意,增值税申报时,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填写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三、特殊提醒

自开或代开专票发票,要计算缴纳税金,这部分金额不在免税范围之内。

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免征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