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公司在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存在一些共性的会计核算不规范,潜在税务风险较大的问题。下面进行分析列示,希望有助于各公司规范会计核算,规避税务风险。
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账面上列上股东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货架税务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账面保留余额。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